最近接觸到許多ERP實施項目,許多問題項目依然存在實施主體不明確的現象。企業利用MRP/ERP來信息化、提升企業管理水平已經有30多年了,但依然很多企業還在和乙方(軟件供應商)博弈實施主體的問題:"你主導,我配合"。
我想現在還在對實施主體作談判,大概有以下原因:
1、歷史原因:市場不成熟或是被乙方保姆式服務所慣的。過去由于國內企業對ERP不了解,特別是對無形的東西有一種莫名的擔憂,直到由乙方負責到上線看到流程能在系統中跑,才放心,才付錢。以前很多項目就是這么簽的:上線才付錢。
2、企業底子薄:企業內部沒有IT部、沒有CIO,只有電腦維護人員。乙方不得不自己一手抄刀代辦。
3、企業性質問題:比如許多政府與國企,一些老好先生,支持你但不要給自己惹麻煩,你做好就行,錢沒問題,你幫我整理數據、你幫我畫流程、你幫我錄初始化數據… … 我只管付錢就行。
4、企業內部利益問題:由于ERP項目涉及到內部關鍵人員的利益,他一直暗中阻饒,自己不參與也不讓自己的團隊積極參與,所有的活都是乙方干,不管你怎么干,他就是不簽字,不讓上線。于是我們常常看到乙方10幾號人在那里加班加點、項目經理也換了好幾任,甲方用戶也不知道這幫人在干嗎的熱鬧場面。
5、乙方的問題:產品不成熟、項目經理項目管控能力、顧問水平不具備作為甲方的指導能力、有時為了維持客戶關系而幫忙代勞養成的習慣、雙方高層未達成共識并成為強有力的推動者。
以上五點是常見的乙方當實施主體的現象及原因,那么這樣會有什么問題呢?
由于ERP軟件僅僅是一個實現企業IT規劃的一個工具和手段,而ERP項目的成功在于企業管理融入到ERP中的程度,融合程度越高ERP發揮的價值越大,而乙方參與ERP 項目實施的階段一般來說只能達到固化的目的,能發揮出40%的ERP魅力已經算相當成功了,殊不知企業上ERP后有一個持續優化的過程,這也就是前輩們說過的"ERP后實施階段",前實施階段是個巨變階段,后實施階段是個漸變過程,即優化過程,很顯然,優化比固化要求高。 所以甲方不承擔實施主體主要通常會產生以下問題:
1、企業難以培養出高績效的ERP團隊,優化將成為一句空話。關鍵用戶參與實施的過程就是學習、熟悉、提出改進意見的過程,企業IT團隊全程參與是全面學習、總體把握與評估項目進度及風險的過程,企業內部ERP優化團隊的 能力自然是在前實施階段打造成的。
2、項目進度延誤、工作量無形中放大:只有甲方的關鍵用戶對自己的流程、數據、產品最熟悉,對自己部門的需求最清楚。若讓乙方處理則可能幾次易稿,依然不是甲方所要的。乙方也自然會派新手去做低價值的工作,因此雙方就很難控制好項目的進度與質量,必將導致甲乙雙方的領導都不滿意。
3、項目實施完成轉運行維護的困難與擔憂:由于前期未全程參與、全面熟悉:關鍵用戶不對ERP系統不熟悉、對操作不熟悉,必將問題接踵而至,信息部將成為救火隊;IT團隊成員沒信心,于是不讓乙方實施撤出,或要求實施人員當服務人員終身服務。
4、領導將會失去信心、用戶將會失去耐心:ERP實施是周期一般比較長,并伴隨一定程度的變革,是對原有工作習慣與模式的一種沖擊,若沒有體會到階段性成果,則謠言四起、士氣低落,也可能導致乙方顧問更換或流失。
5、甲方內部實施主體將不清晰:由于乙方終究是要在項目結束時撤離的,否則就不叫項目了,這時就把實施主體落到企業的信息部門,而沒有也很難把實施主體落到各業務部門。
那么該如何正確認識甲方作為ERP實施主體呢?
1、甲方實施主體的定位:甲方在乙方的輔導之下完成整個實施過程,甲乙雙方的責任和義務應該在項目開初就已經界定,或已經是業界常識,即游戲規則清晰,雙方合作將是默契的。比如,項目總體計劃是雙方共同制定的才具可執行性;實施方案是乙方制定的,數據準備、錄入是甲方關鍵用戶的事等等。
2、要把乙方人員當專家與顧問來用。最簡單鑒別方法就是:假設該顧問是甲方要付1000$或2000$一天雇來的,你想讓他來做什么,很自然就是把自己最陌生、難度最大、最創造價值的事讓甲方顧問來做,而不是花大價錢買來的顧問當文員用。乙方的顧問具有實施方法上指導能力、業務咨詢與管理建議能力、產品培訓與指導能力…… 。如果乙方派顧問來向甲方學習的,你就可以不按天付錢,也自然可以代甲方錄錄數據、畫畫流程等。
3、尊重乙方的實施方法論:不同的軟件廠商都有一套自己的實施方法論,并以此訓練出專業的顧問,并有許許多多的最佳實踐。若甲方非得用自己的經驗,則乙方顧問就感覺陌生并難以配合,但可以相互學習優勢互補。
4、利用好乙方服務人員:利用乙方服務顧問加強與軟件廠商的溝通,及時升級享受業界共同進步, 利用好服務人員減輕IT部門的壓力與風險。
5、甲方內部實施主體的定位:ERP實施是企業各個業務部門共同完成的,所以不能由信息部承包,所以關鍵用戶的選擇、培養、參與ERP實施顯得尤為重要,特別是后實施階段,業務部門將是實施主體,而企業的信息部門是輔導者、推動者、是內部顧問。
總之,企業對ERP項目實施的主體如果認識清楚將是一個多贏的局面,ERP這個無形的工具將能最大程度的發揮出它的內在價值。
(作者:黃良生 e-works特約撰稿人、ERP領域專家、CPIM、PMP 金蝶軟件(中國)有限公司 高級ERP顧問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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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標題:在ERP系統實施主體應如何明確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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