實施過ERP項目的人都有一個感覺,就是成本模塊要把成本計算準確。那成本模塊的應用瓶頸到底在哪里呢?我覺得,人工成本的分攤是成本計算中一個難解的結。
這個月,企業生產部門總共支出人工成本50萬,這50萬如何在產成品中進行分攤,這是一個比較另人頭疼的問題。無論是手工作業,還是ERP系統的成本模塊,都不例外。手工處理時,難度在于數據的收集難與計算工作量過大。而ERP系統用來計算人工成本的話,難在于基礎數據的收集,而計算量不在是其瓶頸資源。
一、 計件工資。
計件工資可以分為兩種,一是按入庫來區分的計件工資,如小型的服裝企業,以整件生產為主,即他們不安流水線生產,而是一個人生產一件,以最終完工的衣服為準計算人工成本。這相對來說,比較簡單。另外一種是按工序來計算計件工資,完成一個工序多少錢。如有些服裝企業若按照流水線生產的話,有人專門負責生產領子,有人負責生產袖子。而因為可能領子的難度比較大,所以有二十人負責生產,而袖子比較簡單,可能就只有10人負責。所以,這就比較麻煩。因為衣服各個零件在中途生產時不入庫的,所以,統計各個員工到底完成了多少數量,就比較困難。
在ERP中,是通過倒推的方式來計算各個工藝的完工數量的。
如現在要制作一件衣服,需要四個工序,領子制作、袖子制作、整衣集成與紐扣,分別有三十人、十五人、二十人、五十人負責。若最終完工樹量為三百件的話,則系統可以算出,做領子的每個人完成了10件,袖子的完成了40件,等等。然后,再乘以各個工藝的計件工資,就可以完成人工成本的分攤了。
不過以上的處理方式,我們可以看到,有個弊端。系統要如此處理,我們是有個假設前提的,就是假設各個員工的生產效率是一樣的,每個生產領子的員工,在一個小時內,都可以完成相同數量的領子;或者是包干到戶,在生產時,就分配各個員工的任務,每人需要完成多少。
以上是根據完工數量倒推出來的人工成本的分攤。但是,在實際工作中,采用這種方式的人不多。因為以上處理方式給人以中吃大鍋飯的感覺,畢竟,各個員工的生產效率是不一樣的,若采取倒推的話,就不能體現多勞多得的精神了。所以,一般我們在處理計件工資時,都是通過現場實際統計的。然后再輸入到ERP系統中去。如此,雖然比較麻煩一點,工作量多一點,但是,計算比較精確。我在項目實施中,對于計件工資的企業,我還是推薦他們按照實際生產數量進行統計,然后手工輸入系統的方法來處理計件工資的人工成本。
二、 按生產完工數量平均分攤。
按生產完工數量來平均分攤,這個方法比較簡單。即只要財務統計處這個月一線生產員工總共的人力成本,然后除以當月的完工數量即可。
這種方法在ERP中,也是最容易實現的。因為當月完工數量,可以直接根據生產入庫單匯總取得,而總的人力成本,也可以通過財務模塊的應付工資處取得。但是,這么處理,是有明顯弊端的。
一是各個產品其消耗的時間是不一樣的,有些負責一點的產成品,可能需要3個小時才能完成一個,而簡單一點的可能只需要1個小時。但是,利用這個方法進行人工成本的分攤的話,則會認為兩個產品所消耗的人力成本是一致的。所以,這就與實際情況不一致了。
二是若當月生產部門的人力成本支出50萬,但是,在月底的時候,可能當月完工的產品還沒有全部生產完工,或者說,當月生產的還有一些是上個月遺留下來的生產任務,也就是說,在月底可能存在在產品。若把當月發生的人力成本全部分攤到完成產品上,顯然也不是很合適。關于在產品對于企業生產成本的影響,我下面會做詳細闡述。
雖然說,按生產完工數量平均分攤人力成本,有比較多的缺陷。但是,現在很多企業都是這么在處理,特別是多品種、小批量生產模式的企業。因為這么處理方便、簡化,成本會計可以省很多事情。這種實現方式,在ERP中是可行的,不過,我在項目實施過程中,除非客戶強烈要求使用這種方式,我一般都不推薦,畢竟如此計算出來的完工產品該負擔的人力成本,誤差比較大。
三、 按標準工時進行分攤。
按標準工時分攤人力成本,我個人認為是比較可行的方式。標準工時是先統計出每個成品每道工序需要的時間,然后再累計,計算出每個產品需要的時間。然后再按照這個時間,除以當月實際生產時間,計算出標準工時分配率,再乘以當月的人力成本,就是這個產品的單位人工成本了。
這個方法比起按完成數量進行平均分攤的方法,無疑是要先進許多。但是,其在企業中,卻人少利用。這是為什么呢?主要的癥結在于標準工時收集比較困難。因為標準工時的影響因素很多,如同個工序,新員工與老員工需要的時間就不同;即使是同一個員工,今天生產與明天生產所花費的時間也可能不同,因為心情不好等等;再者,標準工時會受生產線等調整而有所影響;最后,對于新產品來說,標準工時的收集需要花費比較長的時間。
所以,出于以上的原因,客戶收集的工時數據往往誤差比較大,從而影響到了企業最終的人力成本的結算。其實,這已經超越了ERP軟件的能力,是一個基礎管理的問題了。為了保障成本數據的準確性,我在項目實施的時候,還是力推這種方法。企業花費一點精力,統計工時數據,以換得成本數據的準確,我覺得,這是一個值得的投資。
四、 是否區分在產品。
上面我已經提到過,無論是按標準工時來進行分攤,還是按生產完工數量進行分攤,都會有一個在產品的問題。即本月支出的五十萬元的人工費用,并不一定都是花在當月的完成產品上,所以要在在產品與完工產品之間進行分攤。
分攤的方式有很多,一般ERP支持如下幾種分攤方式。
1、約當產量法。約當產量是指根據當月在產品的完工程度,先把在產品折算成完成產品,然后再計算分攤成本。這個方法,根據我的經驗,是最精確的一種分攤方法。而這種方法的難度,在于月底在產品完成程度的估計。一是手工估計,根據生產管理人員觀看現場依據其經驗判斷出其完工程度;二是若采取了工藝管理的話,則可以根據工藝信息進行統計;三是按標準比率進行分攤,如把當月未完工的在產品假設其完成程度為50%。我在項目實施過程中,大部分客戶都是按照第三中方式,即根據標準比率法來計算約當產量。因為前兩種方法雖然精確,但是,花費的時間比較多,對于企業來說,可能會覺得投入到這方面的管理上,得不償失。而采用標準比率法,精確度雖然比較低,但是,還可以接受;而且還利于處理。
2、不區分在產品與完工成品。有些企業可能產品品種比較單一,每月的在產品數量都差不多;或者出于其他的考慮,認為不用對此進行區分。所以,他們在分攤人工費用的時候,就對在產品與完成產品不做區分。
無論采取哪一種方式,只要企業認為是合理的,并且可以保持下去即可。我們作為顧問,說實話,沒有決定權,只有建議權;而且,出于項目能夠正常上線的考慮,若企業決定采用簡單的分攤方式,那我們也就歡迎不過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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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標題:ERP系統模式中如何分攤人工成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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