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下半年連續審核、培訓了幾家制造業客戶(含包裝、電子制造、汽車零部件及重工等行業),發現了一個共同的問題就是,大家對采購提前期(L/T–purchase lead time)的認識普遍存在著很大的誤區,有的簡直就是在玩弄采購提前期。
大概來講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:
1.采購提前期不是來自于供應商的RFQ(報價單),而是由采購方自己估計的;
2.強迫供應商縮短采購提前期;
3.ERP系統盡管采用了供應商RFQ里面的采購提前期,但被隨意修改,供應商修改了采購提前期,但采購方也不更新系統;
4.價格與采購提前期分離。
以上問題的共同特點就是,不尊重供應商的采購提前期。
理由往往就是,買個“這個東西”還需要這么長的時間?或者壓根兒就不明白,價格與采購提前期是聯系在一起的。
首先,我們說,采購提前期不是憑空產生的,山東人有句話,“吃碗面條兒還有個先來后到呢”,說的就是個采購提前期問題。
正常的采購提前期是指從采購下單(PO)到某地交貨的時間,具體取決于交付條款(Delivery term),到底是EXW、FOB還是DDU、DDP,同樣是20天,各有所指,中間是有差異的,詳細細節大家可以參考相關國際貿易術語,這里不再贅述。
從下單到交付到某地的時間,一般包括供應商的生產及物流時間,有的還包括供應商的采購提前期,這要看你跟供應商的采購業務模式是什么。
總之,采購提前期是一個“客觀存在”,并非是采購方說是多長就是多長,更不是你想多長就是多長。
很多企業一直在想方設法縮短供應商的采購提前期,這個想法沒有錯,但你應該清楚,這不是隨隨便便的事情,更不能強迫。
采購提前期還受該類商品需求淡旺季的影響,所以我們經�?吹揭恍┨厥獾纳唐�,在旺季的時候,供應商往往會主動提出延長采購提前期,這是供應商負責任的一種表現,說明你在他們那里還算是個客戶。但很多采購方往往是“給臉不要臉”,這就是自己找事了。
不尊重采購提前期的后果往往是,要不就是物料短缺,要不就是呆滯庫存的產生,最后是大家算不清責任,相信大家都有這個體會。
當然,這并不是說,采購提前期就一定是供應商說的算,作為采購方,這里面還有個對采購提前期確認(Verify)的過程,“買的永遠沒有賣的精”,作為采購方,不要被賣方當成傻子給耍了,這也很關鍵,這也是采購管理流程的一部分。
最后,給大家出個題目,你自己看看是否是“買的便宜,用的貴”?
某元器件,年用量預測為1,000,000個,A供應商報價 US$5.00,采購提前期30天;B供應商報價US$4.98,采購提前期40天,問,你最終決定買誰的?或者你給誰的采購份額應該更多一些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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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標題:不要隨便玩弄采購提前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