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條 請購單
1.請購應按照存量管制基準、用料預算,并參考庫存情形在ERP系統中開立請購單,逐項注明材料名稱、規格、數量、需求日期及注意事項,經本單位主管審核后按規定逐級呈核并編號,最后送采購部門。
2.來源與需用日期相同的物品材料,可以一單多品方式提出請購。
3.特殊情況需按緊急請購辦理時,可在“請購單”“備注”欄注明原因,以急件遞送。
4.庶務用品由物管部門按每月實際耗用狀況,并考慮庫存條件,填具“請購單”辦理請購。
5.以下總務性物品可免開清單,而以“總務用品申請單”委托總務部門辦理,例如:賀奠用物品。招待用品。書報、名片、文具、報表等,以及小額采購的材料。
第二條 批準權限請購批準權限規定如下
第三條 采購規定
1.內購由國內采購部門負責辦理,外購由國外采購部門負責辦理,其進口事務由業務部門辦理。 采購重要材料應由總經理或經理徑直與供應商或代理商議價。對于專項用料,必要時由經理或總經理指派專人或指定部門協助辦理采購。
2.采購部門應按材料使用及采購特性,選擇最有利的方式進行采購。比如:
(1)集中計劃采購:對具有共同性的材料,應集中計劃辦理采購。經核定材料項目,通知各請購部門提出請購計劃,報采購部門定期集中辦理。
(2)長期報價采購:凡經常使用,且使用量較大的材料,采購部門應事先選定廠商,議定長期供應價格,報批后通知各請購部門按需提出請購。3.采購部門應按采購地區、材料特性及市場供需狀況,分類劃定材料采購作業期限,并通知各有關部門。
第四條 國內采購作業
1.價格
(1)采購人員接“請購單(內購)”后應按請購事項的緩急,并參考市場行情、過去采購記錄或廠方提供的報價,精選三家以上供應商進行價格對比。
(2)如果報價規格與請購單位的要求略有不同或屬代用品,采購人員應檢附有關資料并于“請購單”上予以注明,報經主管核簽,并轉使用部門或請購部門簽注意見。
(3)屬于慣例超交者(比如最低采購量超過請購量),采購人員應在議價后,在請購單“詢價記錄欄”中注明,報主管核簽。
(4)對于廠商報價資料,經辦人員應深入整理分析,并以電話等方式向廠方議價。
(5)采購部門接到請購部門緊急采購口頭要求后,主管應立即指定經辦人員先做詢價、議價,待接到請購單后,按一般采購程序優先辦理。
2.呈批
(1)詢價完成后采購經辦人員應在“請購單”詳填詢價或議價結果,擬定“訂購廠商”、“交貨期限”與“報價有效期限”,經主管核批,并按采購審批權限呈批。
(2)采購審批權限。
3.訂購
(1)采購經辦人員接到已經審批的“請購單”后應向廠方寄發“訂購單”,并以電話確定交貨日期,要求供應方在“送貨單”上注明“請購單編號”及“包裝方式”。
(2)分批交貨時,采購人員應在“請購單”上加蓋“分批交貨”章以便識別。
(3)采購人員使用暫借款采購時,應在“請購單”加蓋“暫借款采購”章,以便識別。
4.進度控制
(1)國內采購部門可分詢價、訂購、交貨三個階段,依靠“采購進度控制表”控制采購作業進度。
(2)采購人員未能按既定進度完成采購時,應填制“采購交貨延遲情況表”,并注明“異常原因”及“預定完成日期”,經主管批示后轉送請購部門,與請購部門共同擬定處理對策。
5.單據整理及付款
(1)來貨收到以后,物管部門應將“請購單”連同“材料檢驗報告表”(其免填“材料檢驗報告表”部分,應于收料單加蓋“免填材料檢驗報告表”章)送采購部門與發票核對。確認無誤后,送會計部門。會計部門應于結帳前,辦妥付款手續。如為分批收料,“請購單(內購)”中的會計聯須于第一批收料后送會計部門。
(2)內購材料須待試用檢驗者,其訂有合約部分,按合約規定辦理付款,未訂合約部分,按采購部門報批的付款條件辦理付款。
(3)短交,待補足者,請購部門應依照實收數量,進行整理付款。
(4)超交,應經主管批示方可按照實收數量付款,否則仍按原訂貨數付款。
第五條 國外采購作業
1.價格
(1)外購部門按照“請購單(外購)”需求急緩加以整理,依據供應商報價,并參考市場行情及過去詢價記錄,以電話(傳真)方式向三家以上供應商詢價。特殊情形(比如獨家制造或代理等原因)下除外,但應于“請購單(外購)”注明。在此基礎上進行比價、分析、議價。
(2)請購材料規范較復雜時,外購部門應附上各供應商所報的材料主要規范并簽注意見,再轉請購部門確認。
2.呈批
(1)比價、議價完成后,由外購部門填具“請購單”,擬定“訂購廠家”、“預定裝運日期”等,連同廠方報價,送請購部門按采購審批程序報批。
(2)核決權限
①采購金額在8000元以下者由經理核決。②采購金額超過8000元者由總經理核決。
(3)采購項目經審批后又發生采購數量、金額等變更,請購部門須按新的情況所要求程序重新報批。但若更改后的審批權限低于原審批權限時仍按原程序報批。
3.訂購
(1)“請購單(外購)”經報批轉回外購部門后,即向供應商訂購并辦理各項手續。
(2)如需與供應商簽訂長期合約,外購部門應將簽呈和代擬的長期合約書,按采購審批程序報批后辦理。
4.進度控制
(1)外購部門依照“請購單(外購)”及“采購控制表”控制外購作業進度。
(2)外購部門在每一作業進度延遲時,應主動開具“進度異常反應單”,記明異常原因及處理對策,據以修訂進度并通知請購部門。
(3)外購部門一旦發現外購“裝船日期”有延誤時,即應主動與供應商聯系催交,并開立“進度異常反應單”記明異常原因及處理對策,通知請購部門,并按請購部門意見辦理。
第六條 價格品質復核
1.價格復核
(1)采購部門應經常調查主要材料市場行情,建立供應商資料,作為采購及價格審核的參考。
(2)采購部門應對企業內各公司事業部所列重要材料提供市場行情資料,作為材料存量管制及核決價格的參考。
2.品質復核采購單位應對企業內所使用的材料品質予以復核,并形成完整資料備查。
3.異常處理審查作業中若發現異常情形,采購單位審查部門應即填寫“采購事務意見反應處理表”(或附書面報告),通知有關部門處理。第七條 本辦法呈總經理核批后實施,修訂亦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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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標題:公司ERP系統采購管理辦法